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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獲悉,廣東省云浮市、肇慶市交警支隊發(fā)布《關于拒絕超限超載貨車駛入高速公路的公告》,從3月21日起,廣東省廣云、云梧、云羅高速公路沿線收費站入口將利用固定設備對貨車稱重,車貨總重超49噸(含49噸)車輛禁止進入高速公路。
拒絕駛入高速標準
根據強制性國家標準(GB1589-2016)規(guī)定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作為認定貨車車輛是否超限超載的標準,并據此進行檢查、執(zhí)法和治理。以下是拒絕駛入的標準:
1.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2.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3.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4.二軸貨車,車貨總質量超過18噸;
5.三軸貨車,車貨總質量超過25噸;
6.四軸貨車,車貨總質量超過31噸;四軸汽車列車,車貨總質量超過36噸;
7.五軸汽車列車,車貨總質量超過43噸;
8.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車貨總質量超過49噸;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其車貨總重超過46噸。
實行客貨分道行駛
收費站入口車道實施客車、貨車分道行駛的管理措施,超寬車道為貨車專用道,其它車道為客車專用道,貨車必須經貨車專用道稱重檢測并符合合法裝載后方可進入高速公路。